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进行教学改革,加强对全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控,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我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在院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条例如下:
1.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5-10人,成员设置应涵盖学院所有专业。
2.督导组成员由教师选举产生,具有高级职称或中青年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为优先聘任者。
1.教学督导可以集体活动也可以分散活动,一般活动参与者不少于2个成员。
2. 教学督导组的活动接受院教学委员会和学校教学督导团双重领导,业务上以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团的安排为主。在学校督导团没有安排工作期间,院教学督导组可以独立开展学院内部的督导工作。
3.教学督导组首要任务是对全院各专业、各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控。包括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完善、教学工作的部署、教师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实践教学的全过程、教学信息的采集、教学档案的管理等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控和评估。
4. 教学督导组活动形式以分析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听课、检查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检查考试的命题、监考、考核成绩分析等各个教学主要环节为主。
5、教学督导组检查各项工作时可以事先通知或者不通知被检查者。
6.教学督导组有权要求某个教研室主任汇报工作,有权要求某个教师汇报教学工作情况,有权要求教学办公室主任汇报工作,有权查阅本院的教学管理档案。
7.教学督导组具有对教学不称职教师提出“职称评定一票否决”的权利。
三、物电学院第三届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共10人):
成员:胡红林、孟艳、刘鹏、李印峰、刘清华、赵双义、冯国瑞、樊炳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