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培养和基本技能训练,深化理解并运用理论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学生获得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接受职业环境熏陶,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及独立工作能力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社会实践等。
实验课是指为了配合理论课程而在培养方案中单独设置,在实验室进行教学的课程,也包括没有单独设置而需要在实验室完成的某课程中的实验部分。实验课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安排有关教师编写教学大纲。
1、实验课的安排:实验课的时间和地点由教学办公室会同实验中心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商安排。实验指导教师由各教研室会同实验中心协商指定。
2、实验室的管理: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场地,一般各实验课应该有专用实验室和专用实验仪器。在教学用房紧张的时期,也可以一个实验室里完成2-3门实验课的教学任务,有些通用仪器设备可以共用。实验室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
3、实验仪器的管理:实验仪器是学生完成实验的必要平台。实验仪器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验指导教师须给予积极配合。
4、学生管理:学生主要由实验指导教师进行管理。实验指导教师要对实验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课前预习情况、实验态度、实验操作情况、实验后的报告、成绩评定等进行全面管理。
5、实验课的成绩认定:实验课一般不参加期末考试,实验课的成绩由实验指导教师通过过程考核进行认定。成绩构成:总成绩=预习报告成绩×20%+平时表现成绩×40%+实验报告成绩×40%。预习报告成绩:根据学生撰写的预习报告评定;平时表现成绩: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实际操作、回答问题等情况进行评定;实验报告成绩:根据学生撰写的实验报告进行评定。各次各项成绩评定可以是百分制或5分制,最终总成绩以百分制计。总成绩不及格者不允许补考,必须重修。
1、实习与实训:实习是指学生到企业或中学中以学生的身份具体参加工作实践。实训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学生提供一个类似企业的实际操作环境,对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训练的实践环节。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形式;实训一般包括学生到实训基地去训练和在专业实训室进行训练两种形式。实习与实训目的是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与专业有关的基本工作过程及有关实际知识,是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阵地。
各专业的实习和实训环节必须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提前一个学期由专业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各专业在学期末应该根据下学期各年级学生的学程安排提出各年级的实习和实训计划,实习和实训计划包括:参加实习或实训的学生人数、实习或实训的时间和地点、实习或实训的带队(指导)教师、实习或实训的费用等项目。实习和实训计划报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后,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实施。
实习与实训经费包括实习或实训基地使用费用、实习或实训耗材费用、企业指导人员聘用费用、车辆租赁费用等方面。实习或实训经费依据各专业班级参加实习或实训的学生人数、周数计算,由各专业教研室计算后上报学院汇总,由学院统一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审批。
实习或实训的教学大纲是组织与检查实践教学的主要依据。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学生必须按照实习或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或实训教学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或实训报告,参加实习或实训考核。
实习或实训成绩的评定:由带队(指导)教师会同实习或实训基地单位选派的实习或实训指导教师一起负责学生实习或实训成绩的认定。总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测评成绩按学生对实习或实训的认识、实际表现、遵守规章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技能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或实训日记、实习或实训作业、实习或实训报告和实习或实训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考核总成绩均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总成绩不及格者,应参加下一届学生相同内容的实习或实训,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重修费用。
课程设计是学生学习完某门课程后,利用该课程以及与该课程有关的知识进行的一个简单应用型的设计,是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手段。我院的课程设计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在学院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由各专业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提前组织相关老师拟题,老师拟题后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教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题,选题后经过指导教师确认后,学生即可着手开展课程设计工作。一般一个班一门课程的课程设计由两个指导教师指导,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同意,调整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学生接到题目后,即进入毕业设计的过程,该过程在有条件的时候可以停课集中完成;在不适宜停课的时候,可以利用课外时间来完成。在课程设计期间,指导老师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要主动与指导老师交流。
课时设计的工作标准参照我院“毕业设计的工作标准”实施,有些要求可以适当降低。
课程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认定,成绩考核应该从学生态度、考勤、设计成果等多方面进行,最后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并根据百分制的成绩确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级别。被认定不及格的学生必须与下届同专业学生重新进行课程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一项重要的实践类课程,为此我院专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暨质量监控小组”,并专门制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标准和质量监控”的专门文件。
社会实践的管理由学生管理处和院团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