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使用单位先进行常规验收,确认仪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在合同有效索赔期内,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完毕,填写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
2、验收中发现问题,应以书面报告交教务处设备科,由其与有关供应商或厂家联系解决。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实现资源共享。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咨询、分析测试、技术培训等有偿服务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4、对使用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使用管理办法,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有专职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5、做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按时认真填报使用情况报表。
6、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和解体使用。确有需要必须提出技术、经济效益合理性报告,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7、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做到“三防四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8、如果发生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校内外力量进行检修,做好检修记录,并将维修情况详细记录在履历书中。
9、要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系人为原因造成积压和浪费的,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10、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如因人为因素受到损坏,应迅速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处理,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大型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经实验室主任及教务处与主管院长后,报学校院长审批。